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物价局为主管全州价格工作的州政府直属机构。
其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州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管理制度,负责全州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
(三)按照权限分工,负责制定、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贯彻执行国家指导价格商品的作价办法,合理安排各种差价和比价关系;依法规范价格行为和价格形成机制。
(四)依法组织开展全州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查处价格违法和各种乱收费案件;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全州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管理复议案件。
(五)依法组织全州农产品、工业品、房地产、公用事业、公益、中介服务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向有关方面提供调查、分析资料,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六)依法开展涉案(包括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办理案件)财物价格鉴证、认定;依法开展社会中介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双认定”工作。
(七)负责全州物价干部的业务培训。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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